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律法规

庆元律师 2025-05-12
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因严重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,不能继续在监狱服刑的罪犯,依法批准其在服刑期间留出监狱外执行的制度。这一制度旨在保障罪犯的基本生存权利,同时兼顾社会管理和人道主义考虑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254条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》第87条及相关司法解释,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包括:1)患有严重疾病、生活不能自理的罪犯;2)女性罪犯在怀孕、生育、哺乳期。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应由犯罪人本人、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提出,并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批准。执行期间,犯罪人的行为受到社区监督,同时相关部门会定期审查是否继续符合条件。法律依据: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54条:对于患有严重疾病、生活不能自理的罪犯,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医疗救治;对此类罪犯,经批准可以暂予监外执行。怀孕、生育、哺乳期的妇女罪犯,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暂予监外执行。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87条:对于患有严重疾病、生活不能自理的罪犯,或者对于怀孕、生育、哺乳期间的女犯,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救治或者暂予监外执行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8条:犯罪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可以提出变更Execution处罚方式的申请。对犯罪人提请复核或抗诉,不影响其获得Execution抗诉或复核结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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