借款的归还顺序是什么

庆元律师 2025-05-04
1.若债务人还款无法清偿全部债务,有约定按约定。
2.无约定时,先还已到期债务;多项债务到期,先还担保少或无担保的;担保相同,先还负担重的;负担相同,按到期先后还;到期时间相同,按比例还。
3.除主债务,债务人还需付利息和费用,抵充顺序为实现债权费用、利息、主债务。
4.借贷双方最好在合同中明确还款顺序,防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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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借款归还顺序有明确规则。若债务人给付不能清偿全部债务,有约定按约定执行;无约定时,优先抵充已到期债务,几项债务均到期,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,担保状况相同则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,负担相同按债务到期先后顺序抵充,到期时间相同按比例抵充。债务人除主债务外需支付利息和费用,抵充顺序为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、利息、主债务。
2.为避免借款归还纠纷,借贷双方应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归还顺序,清晰界定各项债务抵充规则。在借款过程中,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执行还款抵充,确保债权债务关系清晰,维护双方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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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论:
借款归还顺序有规则,有约定从约定,无约定按法定顺序抵充,借贷双方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避免纠纷。
法律解析:
依据《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当债务人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,若当事人有约定,就按照约定执行。若无约定,优先抵充已到期债务;若几项债务均到期,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;若担保状况相同,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;若负担相同,按债务到期先后顺序抵充;到期时间相同,则按比例抵充。此外,债务人除主债务外还需支付利息和费用时,抵充顺序为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、利息、主债务。在实际借贷中,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,借贷双方最好在合同里明确约定借款归还顺序。若在借款归还顺序方面存在疑问,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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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分析:
(1)当债务人给付无法清偿全部债务时,首先尊重当事人的约定,有约定则按照约定的借款归还顺序执行。
(2)若没有约定,先抵充已到期债务。如果多项债务都已到期,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。
(3)当担保状况相同时,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;若负担相同,按债务到期先后顺序抵充;到期时间相同的,按比例抵充。
(4)债务人除主债务外还需支付利息和费用时,抵充顺序为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、利息、主债务。借贷双方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归还顺序,减少纠纷发生。

提醒:借贷双方应重视借款归还顺序的约定,避免因未约定或约定不明产生纠纷,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,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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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若当事人对借款归还顺序有约定,按约定执行,所以借贷双方应重视在合同中明确该顺序。
(二)无约定时,先抵充已到期债务。若多项债务到期,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。
(三)若担保状况相同,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;负担相同,按债务到期先后顺序抵充;到期时间相同,按比例抵充。
(四)债务人除主债务外还有利息和费用的,抵充顺序为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、利息、主债务。
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六十一条规定,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,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,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,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:
(一)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;
(二)利息;
(三)主债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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